從今天7/1開始,批評其他人肥胖,矮小,醜陋,愚鈍,要賠償1600萬。

言語霸凌、言語暴力、網路攻擊,是現今社會被關注的新議題。許多人不管有意或無意地透過言語嘲笑攻擊他人,或是不以為意以身材、膚色、性別當成玩笑話,造成他人心理不適,嚴重者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劇。《2015年民法典》第592條規定:人民名譽受到法律的保障,任何人都不得侵犯。
有鑑於網路普及,人們躲在螢幕後的不負責發言越發氾濫,現在越南政府決定出手規範這樣的行為,以矯正社會善良風氣。7月1開始,政府將針對網路人身攻擊裁罰,輕視他人身體與外貌將判處基本薪資最高十倍的精神賠償,目前基本工資調漲後是160萬越盾,最高罰金可達1600萬越盾。
根據第15/2020/ ND-CP法令,為維護乾淨的網路環境,在網上交談的使用者須對自己發言負責,儘管只是想開開玩笑的心態也不被允許。
良言一句三冬暖,惡語傷人七月寒,話語具有強大的力量,情緒高點時,務必冷靜思考,發言前請謹慎謹慎再謹慎。
新聞來源:Bao Moi
照片提供:陳惠芳
編譯/《點點越南Click-Vietnam》編輯 劉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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